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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院运营方合作协议

书画院运营方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编号]

甲方(书画院): [甲方名称]

乙方(运营方): [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 [日期]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书画院的运营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书画院的稳定运营和发展。

二、合作内容

1. 运营方职责:

- 负责书画院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人员管理、活动组织等。

- 组织策划书画院的展览、讲座、培训等相关活动,提升书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制定并执行书画院的运营计划,确保运营目标的达成。

2. 甲方职责:

- 提供书画院的场地和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

- 协助运营方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 及时支付运营方的合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作期满终止。合作期限为【具体期限】,双方同意在期满前【具体期限】提前进行合作续签谈判。

四、费用结算

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

2. 双方同意在费用支付方面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有变动应及时协商调整。

五、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因合作关系获知的对方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在合作关系结束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事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七、争议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合作协议签订地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作期满终止。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或补充协议。修改或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协议终止

1. 合作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双方达成书面续签协议。

2. 任何一方提前【具体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十一、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具体份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书画院):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运营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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